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建湘路与芙蓉中路交叉口南150米世茂环球金融中心32层
联系电话:4000-800-23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例,由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233网校( http://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3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辅导服务(下文简称甲方、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1.1 本协议下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签约特训班》全科辅导班,是指由乙方推出的,向购买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学员,提供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前网络辅导课程。
课程有效期:2023年12月31日。(课程到期后,甲方不能再进行课程学习,甲方离线下载的视频与电子讲义不再支持观看)
1.2 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服务:包括考试不过退费50%服务。
1.2.1 考试未通过退费服务:是指甲方购买了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辅导课程,但有效期内未通过考试,在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申请退费50%。但甲方具有以下情形除外:
① 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未报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② 考试已报名,但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③ 无法提供成绩未达合格标准证明的,不予退费。
1.2.2 甲方若放弃退费则可选择不限次重学服务。不限次重学服务是指在报考当地合格分数线标准出来后没通过考试,甲方可选择免费重学直至通关服务,即可开通相应科目同班型网络培训课程学习,但不限次重学服务甲方不再享有该课程配套的人工服务(含小班管理、班主任领学/督学、私教小灶课,电话回访,助教一对一答疑等服务);甲方选择重学服务开启后,不再享受退费服务;甲方选择退费后,不再享受重学服务,不过退费与不过重学为二选一。
1.3 合格标准:是指经济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若当年合格标准有变化,则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假设当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分数合格标准为84分,甲方成绩达84分及其以上视为顺利通过考试,不予退费。
2.1 甲方自愿参加233网校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学习,乙方亦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2023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前网络辅导课程。
2.2 甲方在根据乙方的有关要求完成注册、交费和签署本协议后,甲方即可成为上述签约特训班学员,参加乙方提供的有关中级经济师考试《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学习。
2.3 甲乙双方共同认为,甲方及时、全面地完成乙方签约特训班学员专门设置的学习课程、完成相应的作业任务,是甲方于辅导期内通过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保障。为此,乙方将为甲方设计和提供优质的网络辅导课程,安排学习计划和课后作业,模考测评等,班主任督学等服务,甲方也将按照乙方的辅导课程和学习计划的要求参加该网络辅导课程。
2.4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提供如下文件和信息:
(1)身份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联系方式 (包括手机号码、邮箱地址、QQ或微信等)
3.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前述条款,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辅导课程及相应服务,收费以学员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3.2 甲方应按乙方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签约特训班》学习费用。学习卡不得用于支付签约特训班学习费用。
3.3 已报名参加乙方其他班次学习的学员,可以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成为签约特训班学员(“其他班次”是指在课程有效期内,价格低于《签约特训班》的中级经济师其他网络课程辅导班次)。
3.4 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教材教辅、分期贴息优惠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按实际支付费用扣除相应成本费用后进行退费处理。
4.1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签约特训班》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4.2 甲方经过1个考期内的学习后,在参加有效期内中级经济师考试中,全部或部分科目未达成合格标准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乙方退还未通过科目所对应的培训费(退费金额=(未通过科目数/报考科目数×本课程实际支付的培训费(金额))*50%),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课程到期后的30天内),过期则甲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后续退费服务。
4.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考试的真实分数及相关证明。
4.4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
上述情形一旦发生,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学习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5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人,若因甲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可关闭甲方部分或全部培训课程,并不予以任何形式的退费。
4.6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乙方的辅导下全面完成乙方所提供的课程学习,达成如下学习目标:
第一,甲方的听课听课天数≥100天(或听课时长≥60小时/科,2选1);
第二,做题量≥1000道/科;
注:听课天数、听课时长及做题量以乙方后台的技术统计结果为准。甲方课程有效期内的最后1天的24点,该班型的上述学习数据统计截止。
5.1 乙方在甲方的课程有效期内,根据新版考试大纲和教材更新上传课程,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甲方学习;
5.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办理退费时提供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经客服人员核实后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时予以退费;
5.3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5.4 乙方提供的《签约特训班》考前服务内容分为1个阶段,具体承担服务义务如下:
5.4.1常规学习阶段
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常规学习阶段是指,购课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课程有效期内乙方给甲方包邮赠送教辅资料,且提供系统的学习课程与专属学习计划,班主任督学等人工服务,帮助学员系统复习,规范复习。其中定制专属学习计划,班主任督学等人工服务,仅常规学习阶段享有,退费后不再享有课程学习权益及该课程的配套服务。
5.5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5.6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享有,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6.1甲方申请退费,需同时满足以下退费条件:
6.1.1如若甲方在有效期内未能通过考试,甲方需在课程有效期截止后的30天内申请退费,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费服务;
6.1.2 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退费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为甲方办理退费。如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但应在15日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6.1.3 甲方必须保证其提交的退费信息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如果甲方提交给乙方的退费信息不全,则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事项。
6.1.4 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第4.6条的约定,完成对应的学习任务和达到约定的学习目标;
6.2 不予退费的情形:
如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均无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学费。
6.2.1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第二,甲方在报考参加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中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第三,甲方在要求退费时提供的信息与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证明甲方的有关通信地址等正常变动的除外);
6.2.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或参加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或要求乙方退费等过程中,甲方提供其他虚假、伪造信息;
6.2.3甲方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退费时间内向乙方提交退费申请及本协议规定的全部退费申请材料;
6.2.4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
6.2.5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学习课程中,与其他人共用账号;
6.2.6甲方存在其他侵犯乙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6.2.7甲方存在以下方式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不予退费:
第一,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未报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第二,考试已报名,但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第三,无法提供成绩未达合格标准证明的,不予退费;
6.3 申请退费提供材料
申请退费,在符合退费条件的情况下,甲方需提供的退费申请材料包括:
6.3.1 甲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身份证明一致);
6.3.2 国家承认的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上显示甲方报名不成功的原因截图,或者相关权威机构提供的不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
6.3.3 提供报考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由客服登录查询报考状态,核对个人信息(注:用户名及密码仅做查询报考状态及核对个人信息使用)。
6.4 申请退费程序
6.4.1 甲方需在课程有效期截止后的30天内申请退费,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费服务;在乙方“233网校“平台申请退费,填写6.1.3中要求的相关信息,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退费申请,不再予以办理。
6.4.2 乙方收到甲方要求退费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内为甲方办理退费手续。但已发生的礼品,教材及辅导书费用,分期贴息优惠,应从退费总额中扣除(教材及辅导书费用按定价计算)予以退费。如乙方认为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或要求,不予退费的,应在15日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7.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7.2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7.3 不可抗力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而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必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8.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8.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8.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3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方在233网校上公布的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为了不断提升课程、服务的品质,提供更优质的授课内容,乙方会依据当前考季的实际情况,对授课老师、班型,以及班型的课程、服务、题库等内容进行调整,优化,甲方对此表示提前同意,此种情形亦不能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也不得以此为由申请退费。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自协议签署日至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课程有效期截止当天关闭课程权限止。但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出现时,退费的时效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执行。
12.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后即刻生效。
12.2本协议一经签署后,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
13、特别说明
13.1为了确实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乙方将自2023年2月起,签约特训班全面启用学员”实人认证服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无异议。
“实人认证服务”是指甲方学员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对甲方进行实名认证,认证范围和内容包括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人脸识别等信息。
13.2 本协议甲方在申请退费过程中的应具备的条件、情形,及退费程序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黑体字特别标示条款及其它条款),乙方在协议签订前就上述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充分提示,并向甲方做出了充分说明;甲方亦对上述条款进行了认真仔细阅读,表示认可与接受,并无异议。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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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4000-800-23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例,由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233网校( http://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3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辅导服务(下文简称甲方、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1.1 本协议下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签约特训班》全科辅导班,是指由乙方推出的,向购买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学员,提供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前网络辅导课程。
课程有效期:2023年12月31日。(课程到期后,甲方不能再进行课程学习,甲方离线下载的视频与电子讲义不再支持观看)
1.2 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服务:包括考试不过退费50%服务。
1.2.1 考试未通过退费服务:是指甲方购买了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辅导课程,但有效期内未通过考试,在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申请退费50%。但甲方具有以下情形除外:
① 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未报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② 考试已报名,但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③ 无法提供成绩未达合格标准证明的,不予退费。
1.2.2 甲方若放弃退费则可选择不限次重学服务。不限次重学服务是指在报考当地合格分数线标准出来后没通过考试,甲方可选择免费重学直至通关服务,即可开通相应科目同班型网络培训课程学习,但不限次重学服务甲方不再享有该课程配套的人工服务(含小班管理、班主任领学/督学、私教小灶课,电话回访,助教一对一答疑等服务);甲方选择重学服务开启后,不再享受退费服务;甲方选择退费后,不再享受重学服务,不过退费与不过重学为二选一。
1.3 合格标准:是指经济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若当年合格标准有变化,则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假设当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分数合格标准为84分,甲方成绩达84分及其以上视为顺利通过考试,不予退费。
2.1 甲方自愿参加233网校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学习,乙方亦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2023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前网络辅导课程。
2.2 甲方在根据乙方的有关要求完成注册、交费和签署本协议后,甲方即可成为上述签约特训班学员,参加乙方提供的有关中级经济师考试《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学习。
2.3 甲乙双方共同认为,甲方及时、全面地完成乙方签约特训班学员专门设置的学习课程、完成相应的作业任务,是甲方于辅导期内通过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保障。为此,乙方将为甲方设计和提供优质的网络辅导课程,安排学习计划和课后作业,模考测评等,班主任督学等服务,甲方也将按照乙方的辅导课程和学习计划的要求参加该网络辅导课程。
2.4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提供如下文件和信息:
(1)身份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联系方式 (包括手机号码、邮箱地址、QQ或微信等)
3.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前述条款,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辅导课程及相应服务,收费以学员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3.2 甲方应按乙方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签约特训班》学习费用。学习卡不得用于支付签约特训班学习费用。
3.3 已报名参加乙方其他班次学习的学员,可以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成为签约特训班学员(“其他班次”是指在课程有效期内,价格低于《签约特训班》的中级经济师其他网络课程辅导班次)。
3.4 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教材教辅、分期贴息优惠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按实际支付费用扣除相应成本费用后进行退费处理。
4.1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签约特训班》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4.2 甲方经过1个考期内的学习后,在参加有效期内中级经济师考试中,全部或部分科目未达成合格标准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乙方退还未通过科目所对应的培训费(退费金额=(未通过科目数/报考科目数×本课程实际支付的培训费(金额))*50%),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课程到期后的30天内),过期则甲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后续退费服务。
4.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考试的真实分数及相关证明。
4.4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
上述情形一旦发生,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学习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5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人,若因甲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可关闭甲方部分或全部培训课程,并不予以任何形式的退费。
4.6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乙方的辅导下全面完成乙方所提供的课程学习,达成如下学习目标:
第一,甲方的听课听课天数≥100天(或听课时长≥60小时/科,2选1);
第二,做题量≥1000道/科;
注:听课天数、听课时长及做题量以乙方后台的技术统计结果为准。甲方课程有效期内的最后1天的24点,该班型的上述学习数据统计截止。
5.1 乙方在甲方的课程有效期内,根据新版考试大纲和教材更新上传课程,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甲方学习;
5.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办理退费时提供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经客服人员核实后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时予以退费;
5.3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5.4 乙方提供的《签约特训班》考前服务内容分为1个阶段,具体承担服务义务如下:
5.4.1常规学习阶段
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常规学习阶段是指,购课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课程有效期内乙方给甲方包邮赠送教辅资料,且提供系统的学习课程与专属学习计划,班主任督学等人工服务,帮助学员系统复习,规范复习。其中定制专属学习计划,班主任督学等人工服务,仅常规学习阶段享有,退费后不再享有课程学习权益及该课程的配套服务。
5.5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5.6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享有,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6.1甲方申请退费,需同时满足以下退费条件:
6.1.1如若甲方在有效期内未能通过考试,甲方需在课程有效期截止后的30天内申请退费,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费服务;
6.1.2 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退费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为甲方办理退费。如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但应在15日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6.1.3 甲方必须保证其提交的退费信息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如果甲方提交给乙方的退费信息不全,则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事项。
6.1.4 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第4.6条的约定,完成对应的学习任务和达到约定的学习目标;
6.2 不予退费的情形:
如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均无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学费。
6.2.1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第二,甲方在报考参加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中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第三,甲方在要求退费时提供的信息与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证明甲方的有关通信地址等正常变动的除外);
6.2.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或参加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或要求乙方退费等过程中,甲方提供其他虚假、伪造信息;
6.2.3甲方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退费时间内向乙方提交退费申请及本协议规定的全部退费申请材料;
6.2.4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
6.2.5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学习课程中,与其他人共用账号;
6.2.6甲方存在其他侵犯乙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6.2.7甲方存在以下方式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不予退费:
第一,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未报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第二,考试已报名,但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第三,无法提供成绩未达合格标准证明的,不予退费;
6.3 申请退费提供材料
申请退费,在符合退费条件的情况下,甲方需提供的退费申请材料包括:
6.3.1 甲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身份证明一致);
6.3.2 国家承认的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上显示甲方报名不成功的原因截图,或者相关权威机构提供的不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
6.3.3 提供报考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由客服登录查询报考状态,核对个人信息(注:用户名及密码仅做查询报考状态及核对个人信息使用)。
6.4 申请退费程序
6.4.1 甲方需在课程有效期截止后的30天内申请退费,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费服务;在乙方“233网校“平台申请退费,填写6.1.3中要求的相关信息,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退费申请,不再予以办理。
6.4.2 乙方收到甲方要求退费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内为甲方办理退费手续。但已发生的礼品,教材及辅导书费用,分期贴息优惠,应从退费总额中扣除(教材及辅导书费用按定价计算)予以退费。如乙方认为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或要求,不予退费的,应在15日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7.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7.2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7.3 不可抗力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而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必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8.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8.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8.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3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方在233网校上公布的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为了不断提升课程、服务的品质,提供更优质的授课内容,乙方会依据当前考季的实际情况,对授课老师、班型,以及班型的课程、服务、题库等内容进行调整,优化,甲方对此表示提前同意,此种情形亦不能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也不得以此为由申请退费。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自协议签署日至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课程有效期截止当天关闭课程权限止。但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出现时,退费的时效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执行。
12.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后即刻生效。
12.2本协议一经签署后,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
13、特别说明
13.1为了确实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乙方将自2023年2月起,签约特训班全面启用学员”实人认证服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无异议。
“实人认证服务”是指甲方学员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对甲方进行实名认证,认证范围和内容包括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人脸识别等信息。
13.2 本协议甲方在申请退费过程中的应具备的条件、情形,及退费程序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黑体字特别标示条款及其它条款),乙方在协议签订前就上述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充分提示,并向甲方做出了充分说明;甲方亦对上述条款进行了认真仔细阅读,表示认可与接受,并无异议。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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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建湘路与芙蓉中路交叉口南150米世茂环球金融中心32层
联系电话:4000-800-23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例,由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233网校( http://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3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辅导服务(下文简称甲方、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1.1 本协议下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签约特训班》全科辅导班,是指由乙方推出的,向购买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学员,提供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前网络辅导课程。
课程有效期:2023年12月31日。(课程到期后,甲方不能再进行课程学习,甲方离线下载的视频与电子讲义不再支持观看)
1.2 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服务:包括考试不过退费50%服务。
1.2.1 考试未通过退费服务:是指甲方购买了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辅导课程,但有效期内未通过考试,在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申请退费50%。但甲方具有以下情形除外:
① 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未报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② 考试已报名,但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③ 无法提供成绩未达合格标准证明的,不予退费。
1.2.2 甲方若放弃退费则可选择不限次重学服务。不限次重学服务是指在报考当地合格分数线标准出来后没通过考试,甲方可选择免费重学直至通关服务,即可开通相应科目同班型网络培训课程学习,但不限次重学服务甲方不再享有该课程配套的人工服务(含小班管理、班主任领学/督学、私教小灶课,电话回访,助教一对一答疑等服务);甲方选择重学服务开启后,不再享受退费服务;甲方选择退费后,不再享受重学服务,不过退费与不过重学为二选一。
1.3 合格标准:是指经济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若当年合格标准有变化,则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假设当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分数合格标准为84分,甲方成绩达84分及其以上视为顺利通过考试,不予退费。
2.1 甲方自愿参加233网校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学习,乙方亦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2023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前网络辅导课程。
2.2 甲方在根据乙方的有关要求完成注册、交费和签署本协议后,甲方即可成为上述签约特训班学员,参加乙方提供的有关中级经济师考试《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学习。
2.3 甲乙双方共同认为,甲方及时、全面地完成乙方签约特训班学员专门设置的学习课程、完成相应的作业任务,是甲方于辅导期内通过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保障。为此,乙方将为甲方设计和提供优质的网络辅导课程,安排学习计划和课后作业,模考测评等,班主任督学等服务,甲方也将按照乙方的辅导课程和学习计划的要求参加该网络辅导课程。
2.4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提供如下文件和信息:
(1)身份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联系方式 (包括手机号码、邮箱地址、QQ或微信等)
3.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前述条款,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辅导课程及相应服务,收费以学员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3.2 甲方应按乙方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签约特训班》学习费用。学习卡不得用于支付签约特训班学习费用。
3.3 已报名参加乙方其他班次学习的学员,可以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成为签约特训班学员(“其他班次”是指在课程有效期内,价格低于《签约特训班》的中级经济师其他网络课程辅导班次)。
3.4 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教材教辅、分期贴息优惠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按实际支付费用扣除相应成本费用后进行退费处理。
4.1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签约特训班》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4.2 甲方经过1个考期内的学习后,在参加有效期内中级经济师考试中,全部或部分科目未达成合格标准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乙方退还未通过科目所对应的培训费(退费金额=(未通过科目数/报考科目数×本课程实际支付的培训费(金额))*50%),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课程到期后的30天内),过期则甲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后续退费服务。
4.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考试的真实分数及相关证明。
4.4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
上述情形一旦发生,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学习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5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人,若因甲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可关闭甲方部分或全部培训课程,并不予以任何形式的退费。
4.6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乙方的辅导下全面完成乙方所提供的课程学习,达成如下学习目标:
第一,甲方的听课听课天数≥100天(或听课时长≥60小时/科,2选1);
第二,做题量≥1000道/科;
注:听课天数、听课时长及做题量以乙方后台的技术统计结果为准。甲方课程有效期内的最后1天的24点,该班型的上述学习数据统计截止。
5.1 乙方在甲方的课程有效期内,根据新版考试大纲和教材更新上传课程,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甲方学习;
5.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办理退费时提供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经客服人员核实后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时予以退费;
5.3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5.4 乙方提供的《签约特训班》考前服务内容分为1个阶段,具体承担服务义务如下:
5.4.1常规学习阶段
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常规学习阶段是指,购课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课程有效期内乙方给甲方包邮赠送教辅资料,且提供系统的学习课程与专属学习计划,班主任督学等人工服务,帮助学员系统复习,规范复习。其中定制专属学习计划,班主任督学等人工服务,仅常规学习阶段享有,退费后不再享有课程学习权益及该课程的配套服务。
5.5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5.6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享有,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6.1甲方申请退费,需同时满足以下退费条件:
6.1.1如若甲方在有效期内未能通过考试,甲方需在课程有效期截止后的30天内申请退费,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费服务;
6.1.2 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退费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为甲方办理退费。如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但应在15日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6.1.3 甲方必须保证其提交的退费信息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如果甲方提交给乙方的退费信息不全,则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事项。
6.1.4 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第4.6条的约定,完成对应的学习任务和达到约定的学习目标;
6.2 不予退费的情形:
如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均无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学费。
6.2.1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第二,甲方在报考参加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中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第三,甲方在要求退费时提供的信息与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证明甲方的有关通信地址等正常变动的除外);
6.2.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或参加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或要求乙方退费等过程中,甲方提供其他虚假、伪造信息;
6.2.3甲方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退费时间内向乙方提交退费申请及本协议规定的全部退费申请材料;
6.2.4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
6.2.5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学习课程中,与其他人共用账号;
6.2.6甲方存在其他侵犯乙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6.2.7甲方存在以下方式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不予退费:
第一,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未报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第二,考试已报名,但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第三,无法提供成绩未达合格标准证明的,不予退费;
6.3 申请退费提供材料
申请退费,在符合退费条件的情况下,甲方需提供的退费申请材料包括:
6.3.1 甲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身份证明一致);
6.3.2 国家承认的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上显示甲方报名不成功的原因截图,或者相关权威机构提供的不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
6.3.3 提供报考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由客服登录查询报考状态,核对个人信息(注:用户名及密码仅做查询报考状态及核对个人信息使用)。
6.4 申请退费程序
6.4.1 甲方需在课程有效期截止后的30天内申请退费,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费服务;在乙方“233网校“平台申请退费,填写6.1.3中要求的相关信息,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退费申请,不再予以办理。
6.4.2 乙方收到甲方要求退费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内为甲方办理退费手续。但已发生的礼品,教材及辅导书费用,分期贴息优惠,应从退费总额中扣除(教材及辅导书费用按定价计算)予以退费。如乙方认为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或要求,不予退费的,应在15日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7.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7.2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7.3 不可抗力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而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必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8.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8.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8.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3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方在233网校上公布的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为了不断提升课程、服务的品质,提供更优质的授课内容,乙方会依据当前考季的实际情况,对授课老师、班型,以及班型的课程、服务、题库等内容进行调整,优化,甲方对此表示提前同意,此种情形亦不能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也不得以此为由申请退费。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自协议签署日至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课程有效期截止当天关闭课程权限止。但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出现时,退费的时效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执行。
12.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后即刻生效。
12.2本协议一经签署后,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
13、特别说明
13.1为了确实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乙方将自2023年2月起,签约特训班全面启用学员”实人认证服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无异议。
“实人认证服务”是指甲方学员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对甲方进行实名认证,认证范围和内容包括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人脸识别等信息。
13.2 本协议甲方在申请退费过程中的应具备的条件、情形,及退费程序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黑体字特别标示条款及其它条款),乙方在协议签订前就上述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充分提示,并向甲方做出了充分说明;甲方亦对上述条款进行了认真仔细阅读,表示认可与接受,并无异议。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建湘路与芙蓉中路交叉口南150米世茂环球金融中心32层
联系电话:4000-800-23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例,由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233网校( http://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3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辅导服务(下文简称甲方、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1.1 本协议下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签约特训班》单科辅导班,是指由乙方推出的,向购买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学员,提供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前网络辅导课程。
课程有效期:2023年12月31日。(课程到期后,甲方不能再进行课程学习,甲方离线下载的视频与电子讲义不再支持观看)
1.2 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服务:包括考试不过退费50%服务。
1.2.1 考试未通过退费服务:是指甲方购买了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辅导课程,但有效期内未通过考试,在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申请退费50%。但甲方具有以下情形除外:
① 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未报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② 考试已报名,但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③ 无法提供成绩未达合格标准证明的,不予退费。
1.2.2 甲方若放弃退费则可选择不限次重学服务。不限次重学服务是指在报考当地合格分数线标准出来后没通过考试,甲方可选择免费重学直至通关服务,即可开通相应科目同班型网络培训课程学习,但不限次重学服务甲方不再享有该课程配套的人工服务(含小班管理、班主任领学/督学、私教小灶课,电话回访,助教一对一答疑等服务);甲方选择重学服务开启后,不再享受退费服务;甲方选择退费后,不再享受重学服务,不过退费与不过重学为二选一。
1.3 合格标准:是指经济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若当年合格标准有变化,则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假设当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分数合格标准为84分,甲方成绩达84分及其以上视为顺利通过考试,不予退费。
2.1 甲方自愿参加233网校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学习,乙方亦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2023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前网络辅导课程。
2.2 甲方在根据乙方的有关要求完成注册、交费和签署本协议后,甲方即可成为上述签约特训班学员,参加乙方提供的有关中级经济师考试《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学习。
2.3 甲乙双方共同认为,甲方及时、全面地完成乙方签约特训班学员专门设置的学习课程、完成相应的作业任务,是甲方于辅导期内通过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保障。为此,乙方将为甲方设计和提供优质的网络辅导课程,安排学习计划和课后作业,模考测评等,班主任督学等服务,甲方也将按照乙方的辅导课程和学习计划的要求参加该网络辅导课程。
2.4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提供如下文件和信息:
(1)身份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联系方式 (包括手机号码、邮箱地址、QQ或微信等)
3.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前述条款,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辅导课程及相应服务,收费以学员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3.2 甲方应按乙方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签约特训班》学习费用。学习卡不得用于支付签约特训班学习费用。
3.3 已报名参加乙方其他班次学习的学员,可以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成为签约特训班学员(“其他班次”是指在课程有效期内,价格低于《签约特训班》的中级经济师其他网络课程辅导班次)。
3.4 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教材教辅、分期贴息优惠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按实际支付费用扣除相应成本费用后进行退费处理。
4.1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签约特训班》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4.2 甲方经过1个考期内的学习后,在参加有效期内中级经济师考试中,全部或部分科目未达成合格标准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乙方退还未通过科目所对应的培训费(退费金额=(未通过科目数/报考科目数×本课程实际支付的培训费(金额))*50%),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课程到期后的30天内),过期则甲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后续退费服务。
4.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考试的真实分数及相关证明。
4.4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
上述情形一旦发生,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学习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5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人,若因甲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可关闭甲方部分或全部培训课程,并不予以任何形式的退费。
4.6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乙方的辅导下全面完成乙方所提供的课程学习,达成如下学习目标:
第一,甲方的听课听课天数≥100天(或听课时长≥60小时/科,2选1);
第二,做题量≥1000道/科;
注:听课天数、听课时长及做题量以乙方后台的技术统计结果为准。甲方课程有效期内的最后1天的24点,该班型的上述学习数据统计截止。
5.1 乙方在甲方的课程有效期内,根据新版考试大纲和教材更新上传课程,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甲方学习;
5.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办理退费时提供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经客服人员核实后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时予以退费;
5.3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5.4 乙方提供的《签约特训班》考前服务内容分为1个阶段,具体承担服务义务如下:
5.4.1常规学习阶段
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常规学习阶段是指,购课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课程有效期内乙方给甲方包邮赠送教辅资料,且提供系统的学习课程与专属学习计划,班主任督学等人工服务,帮助学员系统复习,规范复习。其中定制专属学习计划,班主任督学等人工服务,仅常规学习阶段享有,退费后不再享有课程学习权益及该课程的配套服务。
5.5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5.6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享有,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6.1甲方申请退费,需同时满足以下退费条件:
6.1.1如若甲方在有效期内未能通过考试,甲方需在课程有效期截止后的30天内申请退费,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费服务;
6.1.2 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退费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为甲方办理退费。如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但应在15日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6.1.3 甲方必须保证其提交的退费信息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如果甲方提交给乙方的退费信息不全,则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事项。
6.1.4 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第4.6条的约定,完成对应的学习任务和达到约定的学习目标;
6.2 不予退费的情形:
如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均无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学费。
6.2.1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第二,甲方在报考参加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中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第三,甲方在要求退费时提供的信息与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证明甲方的有关通信地址等正常变动的除外);
6.2.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或参加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或要求乙方退费等过程中,甲方提供其他虚假、伪造信息;
6.2.3甲方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退费时间内向乙方提交退费申请及本协议规定的全部退费申请材料;
6.2.4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
6.2.5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学习课程中,与其他人共用账号;
6.2.6甲方存在其他侵犯乙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6.2.7甲方存在以下方式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不予退费:
第一,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未报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第二,考试已报名,但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第三,无法提供成绩未达合格标准证明的,不予退费;
6.3 申请退费提供材料
申请退费,在符合退费条件的情况下,甲方需提供的退费申请材料包括:
6.3.1 甲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身份证明一致);
6.3.2 国家承认的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上显示甲方报名不成功的原因截图,或者相关权威机构提供的不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
6.3.3 提供报考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由客服登录查询报考状态,核对个人信息(注:用户名及密码仅做查询报考状态及核对个人信息使用)。
6.4 申请退费程序
6.4.1 甲方需在课程有效期截止后的30天内申请退费,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费服务;在乙方“233网校“平台申请退费,填写6.1.3中要求的相关信息,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退费申请,不再予以办理。
6.4.2 乙方收到甲方要求退费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内为甲方办理退费手续。但已发生的礼品,教材及辅导书费用,分期贴息优惠,应从退费总额中扣除(教材及辅导书费用按定价计算)予以退费。如乙方认为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或要求,不予退费的,应在15日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7.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7.2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7.3 不可抗力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而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必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8.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8.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8.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3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方在233网校上公布的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为了不断提升课程、服务的品质,提供更优质的授课内容,乙方会依据当前考季的实际情况,对授课老师、班型,以及班型的课程、服务、题库等内容进行调整,优化,甲方对此表示提前同意,此种情形亦不能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也不得以此为由申请退费。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自协议签署日至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课程有效期截止当天关闭课程权限止。但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出现时,退费的时效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执行。
12.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后即刻生效。
12.2本协议一经签署后,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
13、特别说明
13.1为了确实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乙方将自2023年2月起,签约特训班全面启用学员”实人认证服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无异议。
“实人认证服务”是指甲方学员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对甲方进行实名认证,认证范围和内容包括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人脸识别等信息。
13.2 本协议甲方在申请退费过程中的应具备的条件、情形,及退费程序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黑体字特别标示条款及其它条款),乙方在协议签订前就上述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充分提示,并向甲方做出了充分说明;甲方亦对上述条款进行了认真仔细阅读,表示认可与接受,并无异议。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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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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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4000-800-23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例,由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233网校( http://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3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辅导服务(下文简称甲方、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1.1 本协议下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签约特训班》单科辅导班,是指由乙方推出的,向购买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学员,提供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前网络辅导课程。
课程有效期:2023年12月31日。(课程到期后,甲方不能再进行课程学习,甲方离线下载的视频与电子讲义不再支持观看)
1.2 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服务:包括考试不过退费50%服务。
1.2.1 考试未通过退费服务:是指甲方购买了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辅导课程,但有效期内未通过考试,在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申请退费50%。但甲方具有以下情形除外:
① 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未报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② 考试已报名,但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③ 无法提供成绩未达合格标准证明的,不予退费。
1.2.2 甲方若放弃退费则可选择不限次重学服务。不限次重学服务是指在报考当地合格分数线标准出来后没通过考试,甲方可选择免费重学直至通关服务,即可开通相应科目同班型网络培训课程学习,但不限次重学服务甲方不再享有该课程配套的人工服务(含小班管理、班主任领学/督学、私教小灶课,电话回访,助教一对一答疑等服务);甲方选择重学服务开启后,不再享受退费服务;甲方选择退费后,不再享受重学服务,不过退费与不过重学为二选一。
1.3 合格标准:是指经济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若当年合格标准有变化,则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假设当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分数合格标准为84分,甲方成绩达84分及其以上视为顺利通过考试,不予退费。
2.1 甲方自愿参加233网校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学习,乙方亦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2023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前网络辅导课程。
2.2 甲方在根据乙方的有关要求完成注册、交费和签署本协议后,甲方即可成为上述签约特训班学员,参加乙方提供的有关中级经济师考试《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学习。
2.3 甲乙双方共同认为,甲方及时、全面地完成乙方签约特训班学员专门设置的学习课程、完成相应的作业任务,是甲方于辅导期内通过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保障。为此,乙方将为甲方设计和提供优质的网络辅导课程,安排学习计划和课后作业,模考测评等,班主任督学等服务,甲方也将按照乙方的辅导课程和学习计划的要求参加该网络辅导课程。
2.4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提供如下文件和信息:
(1)身份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联系方式 (包括手机号码、邮箱地址、QQ或微信等)
3.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前述条款,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辅导课程及相应服务,收费以学员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3.2 甲方应按乙方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签约特训班》学习费用。学习卡不得用于支付签约特训班学习费用。
3.3 已报名参加乙方其他班次学习的学员,可以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成为签约特训班学员(“其他班次”是指在课程有效期内,价格低于《签约特训班》的中级经济师其他网络课程辅导班次)。
3.4 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教材教辅、分期贴息优惠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按实际支付费用扣除相应成本费用后进行退费处理。
4.1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签约特训班》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4.2 甲方经过1个考期内的学习后,在参加有效期内中级经济师考试中,全部或部分科目未达成合格标准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乙方退还未通过科目所对应的培训费(退费金额=(未通过科目数/报考科目数×本课程实际支付的培训费(金额))*50%),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课程到期后的30天内),过期则甲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后续退费服务。
4.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考试的真实分数及相关证明。
4.4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
上述情形一旦发生,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学习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5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人,若因甲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可关闭甲方部分或全部培训课程,并不予以任何形式的退费。
4.6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乙方的辅导下全面完成乙方所提供的课程学习,达成如下学习目标:
第一,甲方的听课听课天数≥100天(或听课时长≥60小时/科,2选1);
第二,做题量≥1000道/科;
注:听课天数、听课时长及做题量以乙方后台的技术统计结果为准。甲方课程有效期内的最后1天的24点,该班型的上述学习数据统计截止。
5.1 乙方在甲方的课程有效期内,根据新版考试大纲和教材更新上传课程,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甲方学习;
5.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办理退费时提供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经客服人员核实后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时予以退费;
5.3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5.4 乙方提供的《签约特训班》考前服务内容分为1个阶段,具体承担服务义务如下:
5.4.1常规学习阶段
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常规学习阶段是指,购课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课程有效期内乙方给甲方包邮赠送教辅资料,且提供系统的学习课程与专属学习计划,班主任督学等人工服务,帮助学员系统复习,规范复习。其中定制专属学习计划,班主任督学等人工服务,仅常规学习阶段享有,退费后不再享有课程学习权益及该课程的配套服务。
5.5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5.6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享有,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6.1甲方申请退费,需同时满足以下退费条件:
6.1.1如若甲方在有效期内未能通过考试,甲方需在课程有效期截止后的30天内申请退费,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费服务;
6.1.2 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退费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为甲方办理退费。如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但应在15日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6.1.3 甲方必须保证其提交的退费信息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如果甲方提交给乙方的退费信息不全,则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事项。
6.1.4 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第4.6条的约定,完成对应的学习任务和达到约定的学习目标;
6.2 不予退费的情形:
如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均无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学费。
6.2.1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第二,甲方在报考参加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中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第三,甲方在要求退费时提供的信息与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证明甲方的有关通信地址等正常变动的除外);
6.2.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或参加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或要求乙方退费等过程中,甲方提供其他虚假、伪造信息;
6.2.3甲方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退费时间内向乙方提交退费申请及本协议规定的全部退费申请材料;
6.2.4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
6.2.5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学习课程中,与其他人共用账号;
6.2.6甲方存在其他侵犯乙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6.2.7甲方存在以下方式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不予退费:
第一,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未报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第二,考试已报名,但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第三,无法提供成绩未达合格标准证明的,不予退费;
6.3 申请退费提供材料
申请退费,在符合退费条件的情况下,甲方需提供的退费申请材料包括:
6.3.1 甲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身份证明一致);
6.3.2 国家承认的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上显示甲方报名不成功的原因截图,或者相关权威机构提供的不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
6.3.3 提供报考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由客服登录查询报考状态,核对个人信息(注:用户名及密码仅做查询报考状态及核对个人信息使用)。
6.4 申请退费程序
6.4.1 甲方需在课程有效期截止后的30天内申请退费,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费服务;在乙方“233网校“平台申请退费,填写6.1.3中要求的相关信息,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退费申请,不再予以办理。
6.4.2 乙方收到甲方要求退费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内为甲方办理退费手续。但已发生的礼品,教材及辅导书费用,分期贴息优惠,应从退费总额中扣除(教材及辅导书费用按定价计算)予以退费。如乙方认为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或要求,不予退费的,应在15日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7.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7.2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7.3 不可抗力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而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必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8.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8.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8.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3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方在233网校上公布的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为了不断提升课程、服务的品质,提供更优质的授课内容,乙方会依据当前考季的实际情况,对授课老师、班型,以及班型的课程、服务、题库等内容进行调整,优化,甲方对此表示提前同意,此种情形亦不能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也不得以此为由申请退费。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自协议签署日至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课程有效期截止当天关闭课程权限止。但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出现时,退费的时效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执行。
12.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后即刻生效。
12.2本协议一经签署后,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
13、特别说明
13.1为了确实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乙方将自2023年2月起,签约特训班全面启用学员”实人认证服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无异议。
“实人认证服务”是指甲方学员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对甲方进行实名认证,认证范围和内容包括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人脸识别等信息。
13.2 本协议甲方在申请退费过程中的应具备的条件、情形,及退费程序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黑体字特别标示条款及其它条款),乙方在协议签订前就上述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充分提示,并向甲方做出了充分说明;甲方亦对上述条款进行了认真仔细阅读,表示认可与接受,并无异议。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建湘路与芙蓉中路交叉口南150米世茂环球金融中心32层
联系电话:4000-800-23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例,由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233网校( http://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3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辅导服务(下文简称甲方、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1.1 本协议下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签约特训班》单科辅导班,是指由乙方推出的,向购买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学员,提供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前网络辅导课程。
课程有效期:2023年12月31日。(课程到期后,甲方不能再进行课程学习,甲方离线下载的视频与电子讲义不再支持观看)
1.2 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服务:包括考试不过退费50%服务。
1.2.1 考试未通过退费服务:是指甲方购买了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辅导课程,但有效期内未通过考试,在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申请退费50%。但甲方具有以下情形除外:
① 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未报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② 考试已报名,但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③ 无法提供成绩未达合格标准证明的,不予退费。
1.2.2 甲方若放弃退费则可选择不限次重学服务。不限次重学服务是指在报考当地合格分数线标准出来后没通过考试,甲方可选择免费重学直至通关服务,即可开通相应科目同班型网络培训课程学习,但不限次重学服务甲方不再享有该课程配套的人工服务(含小班管理、班主任领学/督学、私教小灶课,电话回访,助教一对一答疑等服务);甲方选择重学服务开启后,不再享受退费服务;甲方选择退费后,不再享受重学服务,不过退费与不过重学为二选一。
1.3 合格标准:是指经济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若当年合格标准有变化,则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假设当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分数合格标准为84分,甲方成绩达84分及其以上视为顺利通过考试,不予退费。
2.1 甲方自愿参加233网校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学习,乙方亦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2023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前网络辅导课程。
2.2 甲方在根据乙方的有关要求完成注册、交费和签署本协议后,甲方即可成为上述签约特训班学员,参加乙方提供的有关中级经济师考试《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学习。
2.3 甲乙双方共同认为,甲方及时、全面地完成乙方签约特训班学员专门设置的学习课程、完成相应的作业任务,是甲方于辅导期内通过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保障。为此,乙方将为甲方设计和提供优质的网络辅导课程,安排学习计划和课后作业,模考测评等,班主任督学等服务,甲方也将按照乙方的辅导课程和学习计划的要求参加该网络辅导课程。
2.4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提供如下文件和信息:
(1)身份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联系方式 (包括手机号码、邮箱地址、QQ或微信等)
3.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前述条款,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辅导课程及相应服务,收费以学员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3.2 甲方应按乙方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签约特训班》学习费用。学习卡不得用于支付签约特训班学习费用。
3.3 已报名参加乙方其他班次学习的学员,可以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成为签约特训班学员(“其他班次”是指在课程有效期内,价格低于《签约特训班》的中级经济师其他网络课程辅导班次)。
3.4 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教材教辅、分期贴息优惠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按实际支付费用扣除相应成本费用后进行退费处理。
4.1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签约特训班》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4.2 甲方经过1个考期内的学习后,在参加有效期内中级经济师考试中,全部或部分科目未达成合格标准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乙方退还未通过科目所对应的培训费(退费金额=(未通过科目数/报考科目数×本课程实际支付的培训费(金额))*50%),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课程到期后的30天内),过期则甲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后续退费服务。
4.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考试的真实分数及相关证明。
4.4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
上述情形一旦发生,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学习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5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人,若因甲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可关闭甲方部分或全部培训课程,并不予以任何形式的退费。
4.6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乙方的辅导下全面完成乙方所提供的课程学习,达成如下学习目标:
第一,甲方的听课听课天数≥100天(或听课时长≥60小时/科,2选1);
第二,做题量≥1000道/科;
注:听课天数、听课时长及做题量以乙方后台的技术统计结果为准。甲方课程有效期内的最后1天的24点,该班型的上述学习数据统计截止。
5.1 乙方在甲方的课程有效期内,根据新版考试大纲和教材更新上传课程,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甲方学习;
5.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办理退费时提供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经客服人员核实后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时予以退费;
5.3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5.4 乙方提供的《签约特训班》考前服务内容分为1个阶段,具体承担服务义务如下:
5.4.1常规学习阶段
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常规学习阶段是指,购课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课程有效期内乙方给甲方包邮赠送教辅资料,且提供系统的学习课程与专属学习计划,班主任督学等人工服务,帮助学员系统复习,规范复习。其中定制专属学习计划,班主任督学等人工服务,仅常规学习阶段享有,退费后不再享有课程学习权益及该课程的配套服务。
5.5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5.6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享有,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6.1甲方申请退费,需同时满足以下退费条件:
6.1.1如若甲方在有效期内未能通过考试,甲方需在课程有效期截止后的30天内申请退费,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费服务;
6.1.2 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退费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为甲方办理退费。如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但应在15日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6.1.3 甲方必须保证其提交的退费信息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如果甲方提交给乙方的退费信息不全,则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事项。
6.1.4 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第4.6条的约定,完成对应的学习任务和达到约定的学习目标;
6.2 不予退费的情形:
如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均无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学费。
6.2.1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第二,甲方在报考参加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中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第三,甲方在要求退费时提供的信息与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证明甲方的有关通信地址等正常变动的除外);
6.2.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或参加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或要求乙方退费等过程中,甲方提供其他虚假、伪造信息;
6.2.3甲方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退费时间内向乙方提交退费申请及本协议规定的全部退费申请材料;
6.2.4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
6.2.5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学习课程中,与其他人共用账号;
6.2.6甲方存在其他侵犯乙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6.2.7甲方存在以下方式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不予退费:
第一,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未报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第二,考试已报名,但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第三,无法提供成绩未达合格标准证明的,不予退费;
6.3 申请退费提供材料
申请退费,在符合退费条件的情况下,甲方需提供的退费申请材料包括:
6.3.1 甲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身份证明一致);
6.3.2 国家承认的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上显示甲方报名不成功的原因截图,或者相关权威机构提供的不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
6.3.3 提供报考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由客服登录查询报考状态,核对个人信息(注:用户名及密码仅做查询报考状态及核对个人信息使用)。
6.4 申请退费程序
6.4.1 甲方需在课程有效期截止后的30天内申请退费,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费服务;在乙方“233网校“平台申请退费,填写6.1.3中要求的相关信息,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退费申请,不再予以办理。
6.4.2 乙方收到甲方要求退费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内为甲方办理退费手续。但已发生的礼品,教材及辅导书费用,分期贴息优惠,应从退费总额中扣除(教材及辅导书费用按定价计算)予以退费。如乙方认为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或要求,不予退费的,应在15日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7.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7.2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7.3 不可抗力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而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必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8.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8.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8.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3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方在233网校上公布的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为了不断提升课程、服务的品质,提供更优质的授课内容,乙方会依据当前考季的实际情况,对授课老师、班型,以及班型的课程、服务、题库等内容进行调整,优化,甲方对此表示提前同意,此种情形亦不能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也不得以此为由申请退费。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自协议签署日至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课程有效期截止当天关闭课程权限止。但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出现时,退费的时效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执行。
12.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后即刻生效。
12.2本协议一经签署后,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
13、特别说明
13.1为了确实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乙方将自2023年2月起,签约特训班全面启用学员”实人认证服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无异议。
“实人认证服务”是指甲方学员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对甲方进行实名认证,认证范围和内容包括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人脸识别等信息。
13.2 本协议甲方在申请退费过程中的应具备的条件、情形,及退费程序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黑体字特别标示条款及其它条款),乙方在协议签订前就上述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充分提示,并向甲方做出了充分说明;甲方亦对上述条款进行了认真仔细阅读,表示认可与接受,并无异议。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建湘路与芙蓉中路交叉口南150米世茂环球金融中心32层
联系电话:4000-800-23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例,由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233网校( http://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3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辅导服务(下文简称甲方、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1.1 本协议下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签约特训班》单科辅导班,是指由乙方推出的,向购买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学员,提供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前网络辅导课程。
课程有效期:2023年12月31日。(课程到期后,甲方不能再进行课程学习,甲方离线下载的视频与电子讲义不再支持观看)
1.2 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服务:包括考试不过退费50%服务。
1.2.1 考试未通过退费服务:是指甲方购买了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辅导课程,但有效期内未通过考试,在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申请退费50%。但甲方具有以下情形除外:
① 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未报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② 考试已报名,但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③ 无法提供成绩未达合格标准证明的,不予退费。
1.2.2 甲方若放弃退费则可选择不限次重学服务。不限次重学服务是指在报考当地合格分数线标准出来后没通过考试,甲方可选择免费重学直至通关服务,即可开通相应科目同班型网络培训课程学习,但不限次重学服务甲方不再享有该课程配套的人工服务(含小班管理、班主任领学/督学、私教小灶课,电话回访,助教一对一答疑等服务);甲方选择重学服务开启后,不再享受退费服务;甲方选择退费后,不再享受重学服务,不过退费与不过重学为二选一。
1.3 合格标准:是指经济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若当年合格标准有变化,则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假设当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分数合格标准为84分,甲方成绩达84分及其以上视为顺利通过考试,不予退费。
2.1 甲方自愿参加233网校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学习,乙方亦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2023年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前网络辅导课程。
2.2 甲方在根据乙方的有关要求完成注册、交费和签署本协议后,甲方即可成为上述签约特训班学员,参加乙方提供的有关中级经济师考试《签约特训班》网络课程学习。
2.3 甲乙双方共同认为,甲方及时、全面地完成乙方签约特训班学员专门设置的学习课程、完成相应的作业任务,是甲方于辅导期内通过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保障。为此,乙方将为甲方设计和提供优质的网络辅导课程,安排学习计划和课后作业,模考测评等,班主任督学等服务,甲方也将按照乙方的辅导课程和学习计划的要求参加该网络辅导课程。
2.4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提供如下文件和信息:
(1)身份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联系方式 (包括手机号码、邮箱地址、QQ或微信等)
3.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前述条款,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网络辅导课程及相应服务,收费以学员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3.2 甲方应按乙方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签约特训班》学习费用。学习卡不得用于支付签约特训班学习费用。
3.3 已报名参加乙方其他班次学习的学员,可以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成为签约特训班学员(“其他班次”是指在课程有效期内,价格低于《签约特训班》的中级经济师其他网络课程辅导班次)。
3.4 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教材教辅、分期贴息优惠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按实际支付费用扣除相应成本费用后进行退费处理。
4.1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签约特训班》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4.2 甲方经过1个考期内的学习后,在参加有效期内中级经济师考试中,全部或部分科目未达成合格标准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要求乙方退还未通过科目所对应的培训费(退费金额=(未通过科目数/报考科目数×本课程实际支付的培训费(金额))*50%),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课程到期后的30天内),过期则甲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后续退费服务。
4.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考试的真实分数及相关证明。
4.4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
上述情形一旦发生,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学习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5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人,若因甲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可关闭甲方部分或全部培训课程,并不予以任何形式的退费。
4.6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乙方的辅导下全面完成乙方所提供的课程学习,达成如下学习目标:
第一,甲方的听课听课天数≥100天(或听课时长≥60小时/科,2选1);
第二,做题量≥1000道/科;
注:听课天数、听课时长及做题量以乙方后台的技术统计结果为准。甲方课程有效期内的最后1天的24点,该班型的上述学习数据统计截止。
5.1 乙方在甲方的课程有效期内,根据新版考试大纲和教材更新上传课程,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甲方学习;
5.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办理退费时提供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经客服人员核实后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时予以退费;
5.3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5.4 乙方提供的《签约特训班》考前服务内容分为1个阶段,具体承担服务义务如下:
5.4.1常规学习阶段
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常规学习阶段是指,购课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课程有效期内乙方给甲方包邮赠送教辅资料,且提供系统的学习课程与专属学习计划,班主任督学等人工服务,帮助学员系统复习,规范复习。其中定制专属学习计划,班主任督学等人工服务,仅常规学习阶段享有,退费后不再享有课程学习权益及该课程的配套服务。
5.5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5.6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享有,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6.1甲方申请退费,需同时满足以下退费条件:
6.1.1如若甲方在有效期内未能通过考试,甲方需在课程有效期截止后的30天内申请退费,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费服务;
6.1.2 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退费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为甲方办理退费。如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但应在15日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6.1.3 甲方必须保证其提交的退费信息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如果甲方提交给乙方的退费信息不全,则乙方不予办理退费事项。
6.1.4 甲方必须按本协议第4.6条的约定,完成对应的学习任务和达到约定的学习目标;
6.2 不予退费的情形:
如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均无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全部学费。
6.2.1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第二,甲方在报考参加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中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第三,甲方在要求退费时提供的信息与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证明甲方的有关通信地址等正常变动的除外);
6.2.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或参加中级经济师全国统一考试或要求乙方退费等过程中,甲方提供其他虚假、伪造信息;
6.2.3甲方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退费时间内向乙方提交退费申请及本协议规定的全部退费申请材料;
6.2.4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
6.2.5甲方在使用乙方的学习课程中,与其他人共用账号;
6.2.6甲方存在其他侵犯乙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6.2.7甲方存在以下方式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不予退费:
第一,满足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未报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第二,考试已报名,但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第三,无法提供成绩未达合格标准证明的,不予退费;
6.3 申请退费提供材料
申请退费,在符合退费条件的情况下,甲方需提供的退费申请材料包括:
6.3.1 甲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签订本协议时提供的身份证明一致);
6.3.2 国家承认的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上显示甲方报名不成功的原因截图,或者相关权威机构提供的不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
6.3.3 提供报考时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由客服登录查询报考状态,核对个人信息(注:用户名及密码仅做查询报考状态及核对个人信息使用)。
6.4 申请退费程序
6.4.1 甲方需在课程有效期截止后的30天内申请退费,逾期申请的不能享受退费服务;在乙方“233网校“平台申请退费,填写6.1.3中要求的相关信息,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退费申请,不再予以办理。
6.4.2 乙方收到甲方要求退费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内为甲方办理退费手续。但已发生的礼品,教材及辅导书费用,分期贴息优惠,应从退费总额中扣除(教材及辅导书费用按定价计算)予以退费。如乙方认为甲方不符合退费条件或要求,不予退费的,应在15日内将不予退费的说明通知甲方。
7.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7.2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7.3 不可抗力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而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必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8.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8.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8.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3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乙方在233网校上公布的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为了不断提升课程、服务的品质,提供更优质的授课内容,乙方会依据当前考季的实际情况,对授课老师、班型,以及班型的课程、服务、题库等内容进行调整,优化,甲方对此表示提前同意,此种情形亦不能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也不得以此为由申请退费。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自协议签署日至中级经济师《签约特训班》课程有效期截止当天关闭课程权限止。但本协议约定的退费条件出现时,退费的时效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执行。
12.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后即刻生效。
12.2本协议一经签署后,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
13、特别说明
13.1为了确实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乙方将自2023年2月起,签约特训班全面启用学员”实人认证服务“,甲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无异议。
“实人认证服务”是指甲方学员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对甲方进行实名认证,认证范围和内容包括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人脸识别等信息。
13.2 本协议甲方在申请退费过程中的应具备的条件、情形,及退费程序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黑体字特别标示条款及其它条款),乙方在协议签订前就上述条款已向甲方进行了充分提示,并向甲方做出了充分说明;甲方亦对上述条款进行了认真仔细阅读,表示认可与接受,并无异议。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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