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网校 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协议
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财富中心801室
客服电话:4000800233(8:00-22:30)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的“1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233.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师、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特别约定,均以黑体字标出,甲方在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前务必仔细阅读。购买课程后即为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对全部协议条款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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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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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财富中心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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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的“1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233.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师、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特别约定,均以黑体字标出,甲方在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前务必仔细阅读。购买课程后即为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对全部协议条款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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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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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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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的“1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233.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师、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特别约定,均以黑体字标出,甲方在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前务必仔细阅读。购买课程后即为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对全部协议条款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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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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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的“1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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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师、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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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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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的“1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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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师、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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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的“1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233.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师、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特别约定,均以黑体字标出,甲方在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前务必仔细阅读。购买课程后即为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对全部协议条款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33网校 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协议
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财富中心801室
客服电话:4000800233(8:00-22:30)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的“1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233.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师、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特别约定,均以黑体字标出,甲方在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前务必仔细阅读。购买课程后即为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对全部协议条款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33网校 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协议
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财富中心801室
客服电话:4000800233(8:00-22:30)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的“1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233.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师、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特别约定,均以黑体字标出,甲方在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前务必仔细阅读。购买课程后即为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对全部协议条款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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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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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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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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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233.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师、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特别约定,均以黑体字标出,甲方在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前务必仔细阅读。购买课程后即为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对全部协议条款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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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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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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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师、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特别约定,均以黑体字标出,甲方在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前务必仔细阅读。购买课程后即为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对全部协议条款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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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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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的“1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233.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师、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特别约定,均以黑体字标出,甲方在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前务必仔细阅读。购买课程后即为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对全部协议条款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33网校 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协议
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财富中心801室
客服电话:4000800233(8:00-22:30)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的“1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233.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师、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特别约定,均以黑体字标出,甲方在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前务必仔细阅读。购买课程后即为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并对全部协议条款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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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33网校 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协议
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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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0800233(8:00-22:30)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4.4若享有多次办理重学服务的班级,仅限第一次申请重学时可使用已报考但未参加考试的证明办理重学,后续办理时必须提供相关考试未过成绩证明;
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的“1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四)、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课程资料、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相关内容,不得与他人共用账号、不得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坚决杜绝以录制、 摄录、转码、下载等一切行为,承诺不参与关于乙方账号内容的一切非法传播行为;
(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233.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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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师、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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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4.1乙方为甲方符合下列情形或条件的未合格科目提供一次重学:未合格科目、能提供报考证明的科目但未参加考试的科目及未报考但在下一年度必须参考的科目;
4.2甲方若报名多个科目课程,需提供至少一个科目的相关报考证明;只报名一个科目,必须提供该科目的报考证明;
4.3甲方提供的相关报考证明必须与协议上填写的身份证、姓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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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若课程有效期结束前甲方未报考任意一次考试,不能提供报考证明、成绩未过证明或全部考试科目已通过,甲方不再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本班级的“1次免费重学服务”,乙方不再提供相关班级的学习权限。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已报名参加乙方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学习,并已缴纳全部培训费用;
(二)、若甲方在课程有效期内参加考试并未达到辅导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重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考试辅导免费重学服务;
(三)、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报名信息及考试分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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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方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90天内向乙方提交重学申请,申请方式:登录www.233.com点击我的课程-过期课程-申请重学。提供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将不再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免费重学”服务,本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六)提供给学员的相关书籍服务,仅赠送购课当年年份的教材或教辅,不进行跨年份赠送,办理重学时,不再进行教材教辅的二次赠送。(该条仅限赠送教材或教辅的班级适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三)、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的“免费重学”服务需在连续的考试年度内办理;
(四)、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上述第二条第四点的行为,将立即停止违规账号的学习权限,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予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学费;
(二)、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与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师、保全费、交通和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六条 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本协议约定班次课程均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辅导课程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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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甲方:233网校2020年度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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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长沙二三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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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由乙方233网校(www.233.com)为甲方提供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重学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课程概述
(一)课程名称:2020年中级经济师取证班;
(二)课程有效期:1年,至2020年考试成绩查询时结束,自开通时起计算;
(三)课程特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学员如符合协议相关条款规定,将享受1次的免费重学服务;重学课程有效期从办理重学当日起至前年度成绩查询结束后;但不符合本协议关于免费重学情形的,不享受免费重学;
(四)保障含义:1次的免费重学期限为课程有效期结束后,在此期间学员未通过购买的科目,可免费申请下一年对应科目课程,直到一次重学次数使用完毕,保障终止(以下简称免费重学);
(五)不可抗力因素: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重学服务,甲方应提供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未过证明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条件;但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未参加考试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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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所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姓名、准考证信息等均仅为办理免费重学审核时使用;
(二)、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提供课程辅导服务及“免费重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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